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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09年研究生暑期休假有关安排的通知 |
| 2009年暑期研究生休假按照文件(沪生院字[2003]112号)《关于研究生寒暑假和职工休假的通知》的精神执行,现就暑期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一、研究生休假时间为一年内累计四周,一般安排在暑期和春节时段。今年研究生暑期休假原则上自7月27日至8月21日期间内安排。具体的寒/暑期休假天数由导师和学生一起根据年度工作情况自行统筹确定。 二、研究生休假前,应认真填写休假单并由导师签字同意后送交研究生管理部门备案。同时应养成休假结束后及时到研究生部销假的好习惯。 三、研究生休假前应协助研究组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,尤其是防火、防台、防汛等检查及各类事故排查工作。 四、研究生在社会活动和人际交往中应体现良好的文明礼貌素养,关心帮助他人,同时应注意自身旅行安全,提高防骗、防盗、防暑等安全意识,注意饮食卫生,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。 希望大家平安、健康地休息好,愉快地过好假期。 五、新学期注册时间为8月24日,各位研究生届时务必携带研究生证至管理部门办理注册。 特此通知。 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 研究生部 2009年7月1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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